(2007-05-10 23:41:05)
传统直销 仓皇千里走单骑
4月23日,在苏果平价店东侧手机城,终于领到营业执照的邵宗贵安心地卖起了手机。作为一名有着8年直销经验的“安利人”,如今的他只把做安利当成一种副业。“儿子出生后,我感到了空前的生活压力,不愿再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话,更不想去碰传销这根高压线,还是安下心来做点小生意,心里踏实。”
笔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自去年2月22日雅芳获得第一张直销许可证至今,已有包括安利、如新、南京中脉等19家内外资企业获得直销许可证。但显然,拿牌只是获得了进入市场资格证,并不意味着就有财源滚滚来;相反,由于新法的实施与业界的整合,各大拿牌企业的销售业绩均大幅下滑。
按照安利内部的说法,其直销业绩的下滑是意料中的事,因为2006年是观望的一年,今明两年才是重振市场的关键时期。笔者查阅了商务部官方网站,发现2006年只有玫琳凯一家实现了业绩微升,其他的大多是在惨淡经营、勉强维持;2007年预期依然不高,大多数直销企业都将站在刀刃上,被迫面对逃亡还是坚持、生存还是垮台的无奈选择。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王加林透露,我国虽只允许单层次直销并严厉禁止多层次销售,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企业仍在私下从事多层次销售,严重扰乱了直销市场秩序,使这一刚被正名的行业未曾立足、即将崩溃。他认为,目前我市直销经营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经过批准的直销企业,在无奈地从事着正当然而惨淡的经营;一种是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企业,其中有的采用多层次计酬,实际上已不属于直销,而是从事非法传销;第三种是打着直销旗号做金字塔、拉人头传销。显然,第一种合法,但目前很难生存,后两种违法,但勉强还能争得喘息之机。随着直销法规的深入实施,直销企业竞争态势将不断升级。
据邵宗贵介绍,他认识做直销的不下千人,最辉煌时直接归他管理的就有60人,但如今仍在坚守的不足一成,更多的选择了“转型”或离开,有的像他这样做起了小生意,有的进厂打工,有的历经磨难之后回了乡下老家。“但无论如何,直销企业销售额爆发性增长的好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了”,言谈间邵宗贵颇为无奈。
非法传销 贼势猖獗现难敌
4月9日,湖北省蕲春县人田光照与其表弟周鑫金被骗到泗阳从事“直销”,发现情况不对、完全是传销而想抽身后,立即被传销组织分开控制起来,其本人被困星宇小区九号楼一单元201室。
4月11日晚终于觅得机会后,田光照跳楼逃脱,跑到泗阳工商局请求解救其表弟。工商人员对该窝点迅速布控,4月13日终于找到传销头目周某,并最终救出周鑫金,护送他们安全返乡。
针对“直销”纠纷越来越多、传销危害越来越大之势,我市有关机关一刻也未放松对传销的打击和直销的监管,去年以来共查处传销案件70余起,取缔传销窝点26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680余人次。据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朱德山副处长介绍,我市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方面主要做了五项工作:一是精心部署,严厉查处传销大要案件。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相继查处了陈波等聚众冲击工商机关、打伤20余名执法人员等一批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多、涉及金额大的传销案件;二是有效建立政府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为打传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在工商机关的建议和推动下,我市多次专门召开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相继建成和运行;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成果,遏制传销蔓延。普遍设立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信息通报、案件查处、移交移送、联合执法等方面加强了同公安机关的联动协作;四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多次在市电视台、《宿迁日报》等媒体大力宣传两个《条例》,曝光典型案例,发布防范警示,营造舆论氛围;五是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积极开展直销监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同时加强建章立制,保证直销监管及时到位。
朱处长透露,我市有关部门多次查获借用“直销”名誉欺骗亲朋好友来宿从事传销案件,这些施骗者往往也是被骗者,待其本人及亲友到宿迁后,随即被扣下身份证、进行洗脑式上课,而他们本人则过着“非人”的生活。在今年初查获的一起传销案件中,执法机关一次性抓获100余人,他们蚁聚宿城区项里街道果园居委会几家居民房内,提心吊胆在挤在砖头支起的通铺上,每天吃着屋外塑料大桶腌制的白菜,有的已经发霉变质。执法人员对传销人员进行清点时,发现山东泰安人马翠侠竟带着3岁男孩。“我丈夫先被骗来,无法脱身,孩子又太小,离不开父母,只好一起带来了,没想到过的是这样日子!”
为此,工商机关提醒公众,要千万警惕拉人头式传销,不要轻易相信介绍生意、帮找工作、低门槛招聘等谎言,更不要冒然赶往异地。同时,要注意电话查证,警惕利用已被执法机关查处和取缔的组织或虚假注册的公司的名义骗取钱财。
电子商务 过关斩将势披靡
几乎就是一年时间,捷星这一陌生的名字,仿佛突起的狂飚,把原本安静的直销市场迅速搅得天翻地覆:按平均直销价,一瓶安利纽催莱300片装VB片要卖380元,而捷星直销价却不到230元;如此明显的价格差额所带来的巨大冲击,使中国安利市场迅速走向深渊,随之而来的是大批原安利拥趸迅速倒戈,转投捷星怀抱!而更让人吃惊的是,安利(Amway)、捷星(Quixtar)同为安达高(Alticor)的下属子公司,所不同的是前者为传统直销,而后者完全通过电子商务来运作。
据仍在宿迁做安利的韩女士透露,像捷星这样的新兴直销公司,其运作主要有四种途径:一是互联网络。依托互联网这一庞大平台,挖安利等传统直销企业的墙角,不断壮大自己的阵地,从而通过网际关系与人际关系的完美结合,形成了遍布世界的超级空中大卖场;二是实体商铺。各大中城市均出现大量的有关个体经营捷星产品的小商铺,并正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增加,其中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同期,至少一半城市目前还没有中国安利的连锁店;三是团队培训。许多捷星人潜入安利等直销企业会场,一方面充实了自已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认识到更多做安利的朋友们,而后将他们吸纳到捷星来;四是新型推广。大量有关捷星的书籍、画册、广告宣传单等出现在市场上,有的直接拿资料去安利等直销店铺门口免费发放,挑起正面对抗,制造市场机会。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普及,越类越多的直销企业看到了电子商务所带来的新机遇,众多企业更趁着发放直销牌照的东风,挟电子商务大举进入直销市场,许多在国外以网上销售为主的企业,更干脆在中国直接移植其母公司策略,力图在中国市场打造一条全新的直销通道。市工商局市场处章军处长认为:“电子商务虽然存在许多问题,但如能合理运用,就能把握住互联网巨大的市场机遇,就能走出转型中的重重迷雾,就能开辟一片新的天空,这对直销企业发展肯定会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
“当然,美国捷星没在中国注册,更因为其与安利公司的‘兄弟关系’,也不可能获得注册,目前其在中国仍属违法运作。但是,这种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延续直销生命力、开辟直销新途径的做法,确实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王加林同时表示。
政府监管 三分一统当可期
“如果说2006年是直销审批年,那2007年就应该是运作调整年。经过新法调整的阵痛与夺牌大战的考验,传统直销企业普遍认识到,目前仅凭许可证已经难以开拓直销市场了,其突破更多地依赖于企业的实力、适应力和创新力”,问及对直销市场的预期时,市工商局法制处史金贵处长这样表示。
对这种表示,直销业内人士却有自己的看法。前文提到的韩女士对笔者直言:“两个条例实行至今,我们的最大感受是政府对直销企业的管理非常严格,各大直销企业2006年业绩均出现明显下滑。更令我们担忧的是,传销问题越发严重了”。工商机关的一项调查印证了韩女士的担忧:随着珍奥被摘牌以及获牌企业大多被严格限制直销地域,直销行业的热情越来越低,直销牌照的含金量越来越被置疑;行业的整体惨淡,也使一批又一批直销人卸甲归田,加上直销本身信息不对称、交易场所不确定、人员分散流动等问题的存在,更导致了直销的“变形”,也膨胀了传销队伍。据悉,国家工商总局将重点研究起草《直销企业经营活动指引》,通过指引以规章的形式细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如直销企业登记、服务网点设立、信息披露、直销员招募培训、产品销售与计酬等。对整体不景气的直销市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加快建立行业自身监管机制,更加注重调动龙头企业的积极性,切实把打击传销和扶持优秀直销企业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可以预期,只要政府监管到位、直销行业自强、从业人员自励,做到‘三位一体’,直销事业就仍然大有可为”章军处长认为。
那么,从业人员该如何自励?韩女士与邵宗贵共同给出了建议:其一,选准公司。你要从事的直销企业首先要合法,最好具备过硬的实力,拥有较好的诚信度,市场空间要相对较大,并且一般要有10年以上的历史,因为这类企业已经度过风险期、进入成熟期;其二,看准产品。你所要直销的产品应该具有国际竞争力,性价比要强,并且具有功能型,符合人们保健、环保等观念;三是看中制度。别相信会有完美的制度,关键要看这套制度是否适合你自己,是否既能激发你的激情与创造性,又能让你感到舒适与安全;四是把握时机。一般地,直销公司开业前一年和后两年是最好的介入时机,8年后则会进入成长期,20年后更进入成熟衰退期,这是直销企业的一般规律;五是研究系统。尽可能地找到好的系统,建立自己的系统,这是在直销界立于不败的不二法宝,安利被捷星所取代,就是最好的例证。“面对新法实施、行业调整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巨大市场机遇,直销企业不仅需要政府宏观层面的把握,还需在变化多端的市场中敢于接受新模式、使用新手段,这样才能在直销路上走得更远,这应该是新阶段直销企业的明智之举”,市工商局副局长耿静波如是总结。 (赵一安)
名词解释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2005年11月1日起国务院施行《禁止传销条例》明确立法打击传销。
直销:根据第443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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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三种形式:
一、团队计酬式传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业绩中提取报酬。
二、骗取入门费式传销: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加入及介绍、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得报酬。
三、“拉人头”传销: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利益,上线依据下线发展人员的数量计算和获取收益。
直销与传销的实质区别:
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运营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入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产品变相拉人头牟利,甚至根本就没有产品,而销售某种所谓的理念。
二、以入门费为赚取高额利润的方式,形成变相融资。
三、报酬是否按劳分配。在合法直销业中,每位销售人员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中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等款项中提取报酬。
四、有无退出、退货保障。合法直销企业的销售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者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传销则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者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